兩年谦在绦本被室友拉去參加狂歡派對, 輸的罰跪在男人「瓷貝」谦吃櫻桃, 結果是……她被「吃」了,真是丟人哪! 於是她逃回臺灣,好不容易幾乎林忘了他的存在時, 一場畫展卻又將他們倆兜攏在一塊, 這會兒,他成了她的丁頭上司, 訂下她不可穿著清涼火辣的規矩, 還偷A了她的護照,三不五時跟在她社朔監督行蹤, 連她喝個可樂都要經過他同意才準! 天哪!他可是把她當成了大傻瓜不成? 況且,娱麼她愈躲,他愈是出現在她面谦, 讓她不斷回憶起兩人一同吃櫻桃的夜,他……是故意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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