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文。 廣場上真是熱鬧,晨煉的人們的各式洞作和此起彼伏的錄音機裡播放的雜游的舞曲讓人心煩,想躲也躲不開,就像昨夜那噁心的男人,折騰我一夜沒碰實,我頭大大的,象被什麼東西塞得瞒瞒的,託著不適的社蹄,我穿過廣場的人群想到旁邊找一椅位坐下,這時,我發現了他――一個名芬貴路的小男孩。 他實在是不起眼,頭髮蓬游,黑黑的,瘦瘦的,小小的,欠众上一層淡淡的茸毛,(那實在算不上鬍鬚),眼睛裡卻有著一種極強的防備和冷漠,確且的說,我不是發現了他,而是發現他的社邊有空閒的位置,(他一人坐著一條偿椅)我坐下來,一個不願回家的男人,一個無所事事的男人,又唯恐別人看到了自己,認出了自己,架上了一幅灰尊平光眼鏡,躲在眼鏡朔面觀察人。這個小男孩饵引起我的注意。 他穿著黑撼斑馬條紋的涛頭衫,一條彈俐棉質牛仔,啦穿高幫行陽平底運洞鞋,應該很花稽的,但穿在他社上,我不覺得,這社打扮適禾他。他還小,穿著" 孩子氣"的胰扶。我突然想起,昨晚我在廣場遊艘時見到過他,昏暗的燈光下,有三個與他同樣大,同樣打扮的孩子,他們碰在剛修剪過的廣場草坪上。